来了!2019年红花岗区小学入学政策,家长们赶紧准备这些资料吧
每年的小学入学都备受关注,近日,红花岗区教育局率先发布2019年小学入学相关政策,提前将入学年龄、户籍要求、随迁子女及符合其他政策的适龄儿童如何处理等细节一一告之家长,并张贴《红花岗区2019年小学入学须知》,请家长们预先了解并做好相关准备。入学登记时间、登记方式及资料要求将另行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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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
户籍在2019年2月28日前落户于红花岗区,且符合学区小学入学年龄段的适龄儿童,安排在其户口学区公办小学就读;户籍属于红花区乡镇(深溪镇、金鼎山镇、海龙镇、巷口镇)未入学儿童,在2019年8月31日前年满6岁零6个月,且2019年7月20日前在城区居住超过6个月,按照“先就近,后相对就近,先公办,后民办”的原则,家长服从调剂的即可安置。
关于无本区户籍的随迁子女
在2019年7月20日前,持有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;且在2019年8月31日前年满6岁零6个月的适龄儿童,如家长服从调剂,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;无“有效居住证”的随迁子女,且在2019年8月31日前达到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,由于2019年红花岗区公办教育资源有限,无法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。家长可自行联系或由教育局协调联系居住地附近的民办学校就读。
关于符合其他政策的适龄儿童
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、高端人才子女、符合招商引资照顾政策的投资人员子女、区政府项目建设2018年1月1日以后签订拆迁协议的红花岗区户籍拆迁户(含易地扶贫搬迁户)未入学适龄子女(均不含孙辈)等,所申请意向小学有学位且达到意向小学年龄段的即可安置。如意向小学无学位,申请人服从调剂的即可相对就近予以安置。
入学相关的重点说明
请家长抓紧时间在1月15日前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登记工作,登记半年后才能领到居住证;之前办理过居住证的,如果超过一年,是无效居住证。家长要到派出所申请更换。即须在2018年7月21日至2019年7月20日之间领到辖区派出所发放的“领取居住证凭证”或区公安分局发放的居住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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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罗远银丨审核:周钰姣丨签发:熊 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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